bsp;文章中是这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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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是否曾经遇到过或者听说过如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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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一件事情,却不知道它合不合法,或者,不知道合法的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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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一件事情,明明很普通,但却违法了,而且罪名还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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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知道自己是占理的、合法的,违法的是对方,但自己却无能为力,无从改变,甚至维权的过程中还违法甚至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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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知道对方违法了,但维权成本太高,对方还有专业的法务,耗不起,只得选择自己咽下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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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一份合同,别人让签就签了,也不知道里边的内容和条款,就算知道,也没法判断哪里有坑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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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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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这些,如果有一天谈起,一堆人还会指着你脸说:“看,这就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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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不懂法是自己的问题,但却绝不仅仅只是自己一个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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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极其专业极其严谨的,田里的老农,你可以说他不懂法,但城里的白领又怎么样?被坑的依然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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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律师呢?他是可以精通一面,但不可能法法皆擅长,也不可能百分百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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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的生活常识、道德、习惯多数时候是相契于法律的,但这种相契并不能满足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更不可能照顾得我们面面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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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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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当然是老古董了,但就算是“法全可知”,几十块钱就能买到所有的法律原本,又有几个人有时间、有精力、有能力去搞懂它?更遑论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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