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奇异,我赶在爱鸟的菲尼先生察觉之前遣散了他们,理了理被鸟爪和翅膀弄乱的头发,“他们告诉我,您有两拨客人在路上,大概十几分钟后会到。”
“谁说弓箭只能用来猎鸟呢?只要是生命,它都能杀死不是吗?”
“恭敬不如从命。”
“是。”执事微微颔首之后迅速的离开了,而伯爵则领着我,朝着屋后的一个方向走去。不过几分钟,执事先生就又一次出现在我们身后半步,手上放着一个银托盘,里面是一排整齐的飞镖。
我拿起一支飞镖,望向他蓝色的眼睛,“好吧,不过,我该往哪投呢?”
“我知道,可是,靶子在哪呢?”
我大概走了近十步,终于看到了那个小小的靶子。它的轮廓模糊在光与影中,一个红点在黑色的背景下还算鲜明,我又走近了几步,终于看清上面淡黄色的圈数。它比寻常的靶子小了几乎一半,大概只有我的头那么大。
“实不相瞒,我近视八百,散光七百,总共一千五,五米之外六亲不认,十米之外人畜不分。虽然已经与伯爵认识了十几天时间,但我现在连他具体的长相都不知道。”
“可我的箭搭里一直都是空的啊。”我走回执事先生的身边,将飞镖放回了托盘里。“所以,我认输。”
伯爵先生看起来已经从无语的状态中解脱了出来,叹了口气。“既然您都没有箭,又为什么要带着这样鸡肋的武器呢?”
空气似乎有一瞬间的停滞,在这种停滞中,一种严肃的气氛蔓延开来。我用指甲盖弹了弹弓的背面,使的劲有点大,一股刺痛伴随着麻从指甲蔓延,如果不是那层精致的甲油覆盖,现在一定已经看见了紫色的瘀血。
“就这样办吧。”
“这对于其他客人不是很失礼吗?”
“真高兴听到您理解了我们既是博弈者又是伙伴的关系。我会遵从您的好意,那么,您想问我什么呢?”
“在踩脚和被踩脚交迭的痛苦折磨下,我怎么集中精神去注意您的长相呢?”
“而且,您的未婚妻伊丽莎白小姐可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呢,虽然我的年岁有您的两倍之余,但这张脸仍让我活似十几岁的少女,我应该避嫌不是吗?”
“是是是,您就当我不想失礼吧。”我这样说着,笑眯眯的凑近了他的脸。“不过您既然这么在意,不如现在让我看清楚怎么样?”
“我看不见啊。”我理所当然地回答。
“嗅觉,听觉,触觉和直觉。”
“不必了,这个时代没有树脂镜片,我不想戴两个红酒塞子那么厚的眼镜。”我叹了口气,直起身子,看向这个纤细的,年幼的少年。十几天了,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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