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着,等到自己吃完,豹子也应该彻底死透了。
那时,他就能安心地上前,把豹子收进麻袋里带回去。
豹子太显眼了,常征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自己捕杀了豹子。
低调些总是好,过于高调容易招来嫉妒。
吃饱后,常征休息了几分钟,然后让两只猎犬靠近豹子。
“汪汪。”猴子在豹子旁边嗅了嗅,然后向常征叫了两声,表示情况安全。
常征这才走上前,发现豹子确实已经没有了气息,血流了很多。
他仔细检查,发现仅仅是颈部受伤,一个弹孔贯穿了整个颈部,并未撕裂豹子的皮毛。
常征并没有修复枪口,否则会解释不清楚怎么杀死这只豹子的。
对方开价五千,并不仅仅是要豹子的皮,而是整只豹子。
估计对方是想将它做成标本。
这是一只公豹,毛皮非常美丽。
如果条件允许,他也想给自己做个金钱豹的标本,放在家里,装饰一下。
常征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麻袋,将豹子装进袋子里,然后系紧袋口。
接着,他把野猪的头砍下来,打算给猎犬们做些肉食。
家里有那么多动物,几只需要肉的猎犬正好需要这些野猪肉。
把野猪肉泡在河里,几天后也能吃得很痛快。
将猪头放进背篓后,常征面临了两个选择。
是直接回家,还是去检查一下自己的捕兽夹和鹌鹑笼呢?
如果不去,若捕到猎物,拖延不处理,猎物可能会死掉。
要去的话,如果真有猎物,自己一个人也很难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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