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暮雨把她抱回了小两居,这次没有使用闪离,他们这群男人终于知道他住在E区一栋一单元2027,这里被他布置的很温馨,窗帘,沙发,墙纸,衣柜,甚至是床上三件套都是淡粉色的,像苏清禾微微害羞的小脸那样粉粉嫩嫩的颜色!
何意兴感慨道:“真没想到,我们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找到了你的房子,这些都是你为清禾布置的吗?你一个大男人,为了清禾,住装修这么粉嫩的屋子,我也是服了!难怪她喜欢来你这里,她曾经说过,若论投其所好,你比我更胜一筹,果然如此!”
萧暮雨把苏清禾小心翼翼抱进卧室安置好,才出来回道:“她只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不喜欢粉色喜欢什么?是你自己不肯花心思罢了!”
何意兴自信道:“她喜欢穿白色,她说过她的花色是白色的莲花,我的屋子都以白色为主的!”
韩慕清回忆道:“清禾喜欢青色,不过那是千年之前的爱好了,这些年,她变了许多!”
陆云焕感慨道:“她本就是一株青莲,当然喜欢青色了,但她在天界时,她也很喜欢桃粉色,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她经常带着我去桃花林里面玩儿。
那时的她天真烂漫,在桃花林里翩然起舞,我觉得她比我娘亲还要好看,她叫我小阿焕,我叫她清清姐,我那时就想那样一辈子和她在一起,可惜我不小心暴露了我的魔骨,被天帝发现了身份,害她被打入凡间降下神罚,而我被洗经伐髓,抽碎了魔骨,也被打入了凡间历劫。”
林子遇听完质问道:“陆云焕,她救了你,你为何要那样折磨她?”
陆云焕无奈解释道:“因为我恨那些道貌岸然的神仙,既然天界容不下我,那我就做魔,我被抽碎魔骨保留仙灵,罚入凡间轮回转世,且带着所有记忆,第一次世就遇见了清清,可我还是来晚了,她那时已经轮回转世第二世了,成了一个普通的凡人。
我遇见她时她才六岁,在街头乞讨,我把她带回了王府,我要把她改造成魔,用各种奇珍异宝和毒物把她养大,用我的魔血把她的一身血也改造成了魔血。
我养了她整整十年,她十六岁那年终于被我养成了一个一身魔血的少女,我也动情的爱上了她,我每日都要纠缠她,吸着她的血,修复我的魔骨,我想和她一起灵修,把她也变成魔,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从最开始那个对我满心感恩的小女孩,变成了对我痛恨至极的小姑娘。
在被我生生折腾死之前,她说:如果当初救我只是为了如今这样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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