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有点困了。”
但一直到回到塔楼,温悯都没有露出一丝的喜色。
又闭上眼睛,伸出右手拍了拍被子:“安啦,安啦,我真的没事,你不要想太多哦,我要睡觉了。”
【睡吧。】
他似乎是认为,是因为自己小宋吟才会大晚上跑到那么危险的山上。
小宋吟第二天早上睡醒来看见旁边睁着眼的温悯的时候,差点被温悯吓一大跳,他坐在床头缓了会,才伸出暖乎乎的手捉住温悯的手背。
小宋吟叹了口气,抬头看向桌上放着的一袋文冠果,沉默两秒,忽然道:“温悯,你去给他们送文冠果吧,你辛辛苦苦摘这么多,不就是想送给他们吗?”
……
塔楼和村民们主要生活的村落有一两公里的路程,温悯每次过去都要走上一截路,不过村里的河流却是贯穿几十公里的。
温悯听着吵,不想再听,可他低下头没走几步,又猛然抬起了头。
他们没有撒稻米向上天祈福,甚至没有带着竹筐出门,他们好似只是单纯聚在一起说着话。
满了惶恐,对话之间还总是用手抓挠着身上的皮肤,温悯离得近了,才看见有几个穿短袖的村民胳膊上,竟然长满了眼睛大小的巨疮。
已经有人受不了,把手伸进衣服里抓了。
“我家宝宝也是。”
“而且,”一个男人抓着脖子上的红疮,手指甲一抠,红疮立刻脆弱不堪地破裂,大量的红水一涌而出,“你们看,一抠就会流血。”
旁边的女村民脸色苍白:“哈哈哈,别吓唬自己了,普通的疮而已,估计过两天就好了,忍一忍,别抓他……”
嘴上劝解着,自己手上还挠个不停。
温悯皱起眉,不知道这些人在搞什么,想加快脚步走远。
下一刻,他心中一沉。
……那人死了。
“会死,这种疮会死人的,医生呢?为什么诊所的医生今天不坐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好痒、好痒、好痒!好想死……”
有人在后退的时候咚的撞上了温悯,可往日会驱赶苍蝇一样骂温悯的村民,今天却把温悯当成了空气,连看都不多看一眼。
看样子,身上长了那种红疮的人会特别痒。
他没有久留,趁着河边上的人都没注意到他,拎着文冠果去了温家。
“昨天我不在家,吃的喝的都是你弄给小宝吃的,你究竟给小宝吃了什么,他身上怎么会长这么奇怪的疮?”
男人温声细语地耐心哄了两句,又压低声音喝道:“你那么大声做什么?我是罪人了?我还能给小宝吃什么,我做的都是你提前准备好的那些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