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大不掉之患可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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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李翊想要新设一个官职——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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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管理钱粮、刑名、农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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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与州牧分治,地位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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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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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地方权力,加强中央集权的最简单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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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直接分化地方官的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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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原本汉朝的地方官,也就是省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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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汉武帝刘彻设立的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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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刺史最开始是只有监察权的,是在后来慢慢有了执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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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刺史的权力其实已经相当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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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监察权、执政权、军权这三个最重要的权力,不应该被同时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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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了中平末年,为了镇压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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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之张举、张纯等乱贼愈发猖獗,汉室宗亲刘焉率先请求设立州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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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自请为了益州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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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牧比之刺史,又多了一个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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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一个地方长官,同时拥有监察权、军权、执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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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土皇帝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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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他想造反,中央除了直接发兵征剿外,根本没有任何办法能够制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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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汉朝廷当时内忧外患,只能选择放权给地方,让他们大权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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