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一个全身差衣被血染透的身影,就这般坐在班房门前的板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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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沾了血的残刀随意放在一旁,这道身影的主人倒是不慌不忙的饮着茶水,而在其脚旁,则是有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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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头的眸子瞪得大大,充满了无法言说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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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迹从他的脖颈流下,渗透进泥土中,散发出一股血腥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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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幕,孙班头不由身子一颤,下意识的握紧了刀把:“郑三郎,你这是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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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孙班头来了,郑均轻轻一笑,随意将茶碗放在一旁,慢悠悠的站起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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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见郑均起身,周围的捕役们不自觉的一阵慌乱,就连孙班头都有些紧张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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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准备拔刀而出,却见郑均拱手道:“班头,这厮昨夜前来袭杀我,被我反杀!杀了此贼,我便提着脑袋前来报官,请孙班头、许典史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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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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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了郑均的解释,孙班头半晌没缓过神来,憋了半天,硬是憋不出一句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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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如此,你至于提着脑袋来县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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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大人的府邸就在县衙后,你就不怕惊动了县令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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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班头十分无奈,接着便勉强呼出一口浊气,对着郑均道:“可有佐证?口说,可无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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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还是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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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在街上随便砍杀一人,说是对方先来刺你,你被迫反杀,那朝廷还有秩序可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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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是什么王公贵胄,那确实可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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