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格抬手接过,颠了颠。
大船进港,酒馆一向是海上来客寻欢作乐的必经之站,采光极差的木屋一大早就人声沸鼎,大笑声、大叫声、还有老板腰间钱袋哗哗作响声。
红光满面的大胡子老板从柜台后摇摇晃晃走出,掀开那桶新来的朗姆酒,脑袋埋过去陶醉地深嗅了一口。
艾格对这酒馆老板的听闻不多,吝啬的脾性是其中一个,此刻明白这大概还是个老酒鬼。
酒桶正要离地,艾格抬起腿,一脚踩住了桶沿。琥珀色的酒液晃动了一下,洒上他的麂皮靴。
老板一愣,抬起他铜铃般的眼睛。
指尖捏着袋子里拿出来的一枚钱币,艾格低下头,与老板对视。酒鬼脸上那双铜铃大眼精神奕奕,看样子不算醉得厉害。
“铜币?”他问。
突然将钱币弹向酒桶。
老板手一伸,没捞住,钱币“啪嗒”溅入酒水,铜色染料一瞬褪开,酒液由清转浊,露出黯淡颜色的假.币转眼沉了底。
哪怕是在以偷盗和贫穷闻名的小镇里,也不乏有人为自己卑劣行径的暴露而低头心虚,但这大概不会发生在酒馆这种地方,事实证明,酒精能让所有无耻之言像碰杯声一样响亮。
啪一下盖上酒桶,老板慢腾腾站起来:“小子——”他比艾格矮了一整个头,腰背却有两个他那么宽,开口时像个笨重低闷的炮筒。
接连有人看向柜台边,没有人对气氛紧绷的两人大惊小怪,酒馆的闹事之徒多如野牛群经过道路上的粪便,口舌之争或者激烈点的拳头正好用来当做佐酒节目。
“你弄脏了一整桶干净的朗姆酒!”老板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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