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姐拿着信封过去叮嘱他。
谭飞看着白姐和海石头,再左右看了看周围,忽然想起很久之前,他刚到这自行车修车铺的时候,遇到的一个年轻小伙子。
那个小伙子看他很不爽,对他的敌意不轻。
不过跟方文浩他们这么长时间的接触下来,好像再没有看到那个男的。
听完白姐的叮嘱,海石头点点头:“行,白姐,我这就去!”
谭飞忽然道:“我跟你一起去。”
“你去干啥?”老胡立即道,“你来都来了,留下来跟我们一会儿搓会麻将!”
“是啊,花花和江颜等下要是醒来,看到你别提多开心!”白姐也道。
“我得去趟黑市,”说着,谭飞从腰侧摘下小包袱。
解开时屋内顿时弥漫开一股清冽的苦香,连那股腐臭味都被压了下去。
老雷上前:“这是啥东西?”
“野人参。”谭飞将包袱掀开,里面包裹着苔藓和湿润的土。
谭飞掀开最后一层苔藓,一株通体金黄的老参赫然呈现。
参体足有婴儿手腕粗,主根分出两股匀称的“腿”,宛如敦煌壁画里的飞天舞姿。
最惊人的是表皮上那些环纹--细密处如发丝盘绕,舒展处似龙鳞开合,在灯光下泛着琥珀般的润泽。
屋内一下陷入诡异的寂静。
“嘶——”老胡倒吸一口凉气,惊讶地瞪大眼睛,“这、这是……”
“金线盘龙参。”谭飞指尖轻抚过参须,那些细如蛛丝的须根竟微微颤动,仿佛还活着,“三十年长一寸,这株至少两百年。”他突然掰断一根须尖,断口处立刻渗出乳白色浆液,香气瞬间浓烈得让人头晕。
老雷一把抓住他手腕:“你他妈暴殄天物啊!”
谭飞不慌不忙将断须接回去,神奇的是浆液竟重新黏合了断面。
他把整株参放在白姐掌心:“这个给曾三哥,在白城的时候,他把那么好的宅子借了我,让我们白住那么多天。”
白姐的手罕见地发抖了。
这人参触手冰凉,却像有生命般微微发热。
参须无风自动,时不时勾一下她的手指,痒得让人心惊肉跳。
“不是,”白姐道,“谭飞,这东西太昂贵了,市面上都找不到几根呢。”
“是啊,”老胡道,“而且那房子,给你们住了反而增加生气呢!这房子这么多年,就没那么热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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