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局限。
实现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公开化、透明化。
同时,引入第三方中立意见,结合当事人陈述与证据质证。
能帮助检察机关更客观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提升司法公信力。
最终消除大众疑虑、平衡利益诉求,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
可实际上呢?
为了甩锅懂不懂。
案子性质严重、内部争议激烈、社会舆论影响较大。
如果直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当事人家属来闹怎么办?
万一等过了几年,有新情况爆出来........
打脸不说,是不是要启动问责程序。
谁签字、谁负责。
可要想提起公诉,眼下证据又不足。
法院很可能直接驳回、或者开庭后被宣判无罪释放。
检察署难道不要面子的啊!
年底KPI考核怎么办,这是会影响评优、晋升的。
而弄个听证会就不一样了。
把领导请过来,几十个人往那里一坐,摆事实、讲法条、谁赞成、谁反对。
形成纪要,一目了然。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进步’的事情了。
金胜算了一下时间道:“5天后,星期天对吗?”
唐启平应道:“对......”
“这不是有国庆7天长假嘛,所以星期天也得上班。”
“其实对邹敏来说,速度快是好事。”
金胜点头表示认同。
刑事案件虽然有规定处理期限,但比较‘大’的这种.....在潜规则中,一般会被顺延。
这里有个小知识。
期限一般只对个人严格。
比如不服判决、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诉.......
现实中,一个民事案子,能在一年内出判决,都算快的了。
复杂点,好几年都未必能完结。
特别是上诉这种。
在法律规定中,这些都是有明确时限的。
但有用吗?
如果你去度娘上一搜,它会告诉你,去投诉、去反映啊!
小朋友,那全是骗你的。
不光毛都没用,甚至还会起到反作用。
除非你的证据像钢铁一般,不怕锤子的敲打。
默默等待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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