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还希望....大家都能克制一下情绪。”
早这么说不就完事了,还冠冕堂皇,扯东扯西的。
搞得你不说,自己就猜不到一样。
引用华妃的一句话:**就是矫情。
眼下双方需求互换,主动权可以说掌握在了金胜手里。
“龚检察官,您有没有仔细想过一件事。”
“宋佳怡作为一名‘非法买卖’的从业者,可谓是身经百战。”
“陆敏宇跟她也早已有过两次交易。”
“可为什么在4月12日案发当晚,她却进行了激烈的反抗。”
“甚至在第二天醒来以后,立即进行了报警。”
“难道她不清楚,只要打个电话给陆敏宇,不说一次吃饱,但要个几万精神抚慰金没问题吧!”
“陆敏宇也是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孰轻孰重应该懂。”
“再来说说宋佳怡,平时一次最多一千多块钱。”
“轻轻松松几句话的功夫,就能抵得上数十次卖力。”
“这笔账....小学生都算得清楚吧!”
“可现在这么一搞,陆敏宇不光把工作给弄丢了,连这辈子的人生也基本上算是毁了。”
“龚检察官,你说哪个正常的女孩子,会愿意嫁给一个强J犯。”
金胜这一番话,直接把龚锦玉给干沉默了。
里面的几个疑点,她又何尝不清楚。
可那又怎样。
宋佳怡是干这一行的没错,但她同样有‘Say No’的权利。
至于为什么不在报警之前先去谈个价钱?
难道说后面的‘利益’更大,看不上那三瓜俩枣啊!
不提‘领导’指示,光凭宋佳怡醉酒这一点,就已经能认定陆敏宇的犯罪行为了。
说出一朵花来都没用。
整理了一下思绪后,龚锦玉便开口道:“金律师,法院已经排好期,确定了开庭时间。”
“咱们现在来谈论这些问题,没有太大的意义。”
“我相信之后上了法庭,法官一定会做出公正的裁决。”
“哪怕对于结果不满意,你方也可以选择上诉不是吗?”
“我今天之所以打这个电话,不过是出于好心提醒一下,关于‘取保候审’的事情而已。”
“当然....至于要不要申请,得由你方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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