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给自己翻案。
难道真的有什么冤屈。
金胜的兴致,不由大增。
案情:10月26日当晚11点30分,受害人林娇被发现死于家中,死因是腹部中刀,导致体内器官破裂,失血过多,送医抢救无效。
当时的报案人就是姜非凡。
在警方的几次笔录中,姜非凡都讲述了在案发当晚,刚出楼梯的时候,就被两个浑身是血的人,迎面冲过来把自己给撞倒了。
还没等缓过神,两人已经着急忙慌的跑了。
姜非凡起身后,注意到了不远处林娇家的大门半开着。
快步过去一看,林娇已经倒在客厅里,地面上全都是鲜血。
紧接着,姜非凡立马就拨打了报警电话跟急救电话。
当晚,做了第一份笔录。
在事发后的第三天,姜非凡就被列为嫌疑人,被警方传唤。
一个星期之后,警方认定了姜非凡就是作案人,并报请检察署批准逮捕。
两天,就被移送,提起公诉。
直到开庭,一审的判决下达,整个过程加起来,都没有超过一个月。
这在金胜看来,是相当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喜欢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请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