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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之地,虽然可以自由发言,可是有些东西,还是得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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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金胜的名字已经出现在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名单上,成为了一位公设辩护律师。
随着通知一同而来的,就是一件案子。
一件几乎已经必输的刑事案。
至于为什么?
因为初审已经结束了,直接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现在是被告喊冤,申请了上诉。
上面记录着,法援机构已经为被告人匹配过六个公设辩护律师,但在接见过被告一次之后,全都拒绝接手。
给出的原因都很一致,“当事人拒不配合。”
看到这里,金胜心里很清楚,这是明知必输,找借口跳出这个坑啊!
毕竟谁都不想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挂着“败诉”两个大字。
不过,这也是金胜的机会。
这叫“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才叫真本事。”
但是还得先研究一下案情,再去见一下当事人再说。
还好金胜目前最不缺的,就是时间跟耐心。
随着一行行的文字,还有各项证据映入眼中,金胜的眉头也是直接皱成了一个“川”字。
被告人: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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