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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勋贵之子,萧睿诚一案由廷尉卿张绍亲自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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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公平,西楚的廷尉署开堂审理案件时有官员陪审,并允许百姓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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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舆论声之大,官署外早就围满了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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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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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差们将萧睿诚押上公堂,张绍指着堂上的尸体,“萧睿诚,你可认得这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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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差揭开遮掩的草席,一股恶臭散出,百姓们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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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睿诚大惊失色,因为在行凶之后,他就安排了人手料理后事,尸体也应该被焚毁了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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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尉…”萧睿诚回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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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回答。”张绍将萧睿诚的话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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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睿诚低下头,张绍又问:“人是你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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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证物证俱在,萧睿诚自知无法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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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书吏将对话一一录入,“那好,你为何要杀人?”张绍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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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尉,”人证中,一名侍女站了出来,“奴是平阳公主的侍女,此人当街辱骂公主,对公主不敬,所以萧郎君才动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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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吗?”张绍听后,看着萧睿诚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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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平阳公主的帮忙,萧睿诚很是感激,他跪在地上点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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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都不能成为持凶杀人的理由。”张绍冷冷道,“大楚律令,无论士庶,都没有私自用刑的权力,法是国家的公器,不能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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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大楚律,凡杀人之罪,以斗杀、戏杀、贼杀、过失,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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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讼相趣谓之斗,两和相害谓之戏,无变斩击谓之贼,不意误犯谓之过失,二人对议谓之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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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以合谋杀人之罪,与贼杀罪最为重,乃是死罪。”张绍将杀人罪一一阐述,“你所行,乃贼杀,死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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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律死刑,为枭首、弃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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