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渗透熊皮,他的胸前已经插了五六支箭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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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肯拿出一支箭,面无表情地瞄准了敌人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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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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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弦崩断,这柄北地战弓最终还是断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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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肯没有丝毫迟疑,直接拿起腰间的法兰飞斧,重重一击劈在了敌人的脑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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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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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条彻底消失,这家伙血厚的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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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斩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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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肯抽身即退,也不摸尸体,朝着车队的方向撤离,因为已经有重整士气的蛮族溃兵朝这边跑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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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果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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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一波奇袭干掉了蛮族溃兵的首领,射死了五六个,射伤了很多个,敌人基本上已经没有多少战斗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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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领一死,那些蛮族溃兵都溃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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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肯返回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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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队的佣兵护卫们不敢轻举妄动,一直到天蒙蒙亮,才有人小心翼翼地出去打扫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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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时候,那几个佣兵望向邓肯的目光,简直像是在瞻仰‘神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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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蛮族雇佣军的战斗力有目共睹,一个百人队,正面就能冲垮帝国数百人的军团,而邓肯一个人就击溃了这么多,虽然说都是士气低迷的溃兵,但那也是蛮族正规军,这根本就是他们平时不敢想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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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族战士确实厉害,普通士兵血条都比帝国的骑士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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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肯面无表情地坐在马车旁吃东西,他能感觉到那个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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