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据说印度法院积压的案件总量至少有二千五百万件,也就是每四十人当中,不论男女老少,就有一起案件有待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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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每百万人配有一百零七名法官。而在印度,每百万人仅配有十三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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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买高等法院的法官席有四成的空缺,每位法官手上有逾三千起未决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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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历的律师不愿意当法官,因为比起私人执业,法院支付的工资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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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提起诉讼无需缴纳费用,绝大多数案件根本无油水可捞,法院兴致索然,动辄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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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上最近提到一审的案件,还是发生在80年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当事人是否活着都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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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的诉状递得勤快,但下判决书的速度只有递诉状的一半,这也就意味着孟买高等法院每年解决旧案和积压新案的数量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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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的速度,还要三百五十年才能处理完所有积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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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民事诉讼的证据收集环节,平均就要费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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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案件要迎来终审,少说得等上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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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法院慢吞吞受理的很多案子,还是五十年代初提起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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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昌达尼威胁的反垄断案,即使现在法院立刻处理,也要等到二十五年后才会迎来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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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恩怕个锤子,那时候这些所谓的协会同行,有几个品牌还健在都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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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买的某些黑帮,就推出了平行司法系统服务,他们的广告词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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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占着你的房子不肯走,在法院要二十年才能了结的官司,我们十天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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