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大嘴,摆出一个十二岁少年所能做出的、最欠揍的鬼脸,还吐了吐舌头:“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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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我好幼稚,但身体不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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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赏着他们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的表情,直到心里的那股恶气出尽,才转身走进深邃的地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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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完了,该直面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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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和贫瘠的教育里,地下城是有钱人才能进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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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会可以接触到公民老爷,要是漂亮的女孩,有机会被带回公民区,获得临时的公民身份,成功生育孩子后成为正式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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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我是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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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荒民要想加入公民户籍,得上交一整克负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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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公民女找荒民男结婚?从未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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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安塔纳女子404年后,患上诅咒,一生只能生育一个,基于这个诅咒,她们对男方基因要求极为苛刻,要干净的,帅的,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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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这三条件跟荒民没一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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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城入口的通道阴冷狭长,走了约莫几十米,一扇沉重的金属门无声滑开,我被一股混杂着热风、香水、酒精和烤肉味的浪潮迎面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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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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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景象让没见过世面的我,当场惊愣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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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只猴子一样跟着人群进动,抬头看向四周,这哪里是城,分明是一个建在巨大溶洞里的不夜之都,头顶是嶙峋的岩壁,将整个空间照得光怪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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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霓虹招牌悬挂在用金属和岩石凿出的楼宇上,闪烁着刺眼的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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