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虽然菲薄,但是日常开销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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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来就没有什么太大的理想,一直以来都是得过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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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会想着去接黎恺臻,也纯粹是因为她了解黎恺臻这大小姐脾气,出门钥匙不带,更别提带伞。更何况今天这雨确实来得突然。而且楚欲太清楚了,这么个小县城的酒店根本没有那么多的基础设施,别想着有什么多余的伞可以借,连给客人备用的都没有。就算有,也保不准被其他人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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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起见,她只能是亲自去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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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今天新到了一批花,忙着修剪一直忙到十点,她说是下班顺路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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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下班了有人来接的感觉确实不错。而且当时黎恺臻的处境还有点尴尬,突然出现的楚欲堪比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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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恺臻虽然性子孤傲了一点,但也十分喜爱与人提及八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也想找人发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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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上了大学之后,高中的朋友渐渐不再联系,失去了可以说话的人,上了大学后,更是找不到可以交心的朋友。是以,久而久之,黎恺臻都快把自己这一天性给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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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下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身边又只有一个楚欲,她实在是找不到可以当树洞的地方,心里憋闷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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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回到家后,楚欲找了个玻璃杯,将那支玫瑰花插在里面,放在客厅的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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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恺臻知道楚欲在花店里面上班,但是从来没有见她带过花回来。黎恺臻觉得挺稀奇的,还拍了几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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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就是两点一线,筒子楼、酒店。她下班晚,没空出去闲逛,偶尔楚欲会打包一份关东煮带回来给她下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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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黎恺臻没有想到的是,那个男生在周六又来了。只是这次他已经明目张胆到直接就是找黎恺臻搭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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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消乐这一关黎恺臻打了三天还打不过去,心里面憋闷了一肚子火,这小屁孩又不是来住酒店的,黎恺臻懒得给他好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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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男生压根不会看人脸色,一个劲对着黎恺臻嬉笑,“姐姐,我上次看你上班是上到十一点对不对?待会儿我等你下班了请你吃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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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恺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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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上大学之前,偶尔也会看小说,什么类型都看一点,霸总啊、小奶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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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现在只觉得奇怪,真的是会有女生喜欢一个小自己好几岁的,并且还是在读高中的男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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