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茄的销量一直不太好,时间久了,就连一开始的新鲜感都消失殆尽。二姐看着手中的通讯录,沉思片刻后,决定再次拨通那些许久未联系的号码。毕竟公司并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在这里销售,反而鼓励多种销售渠道,只要能把卖出的雪茄钱上交到公司就可以。
二姐开始拨打起了通讯录里的号码,希望这些曾经的"老朋友"能够看在她的面子上购买我的雪茄。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虽然有几通电话成功接通,但对方只是和她敷衍了事,说一些有的没的的“鼓励”的话。
二姐后来告诉我说,回想起来,她发现自己在这么多年来从未有那种果断且具有目的性地势利过。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性格特质的缺失,导致她在处理问题时总是犹豫不决,无法采取有效的行动。二姐不明白的的是,有些时候需要放下情感和人际关系,专注于解决当前的问题。
打过去的其中有一个是眼镜哥。
在某一天等待教室开门的时候,在老师还没来之前,二姐感到有些无聊,便随手翻阅起那本《刑法》。突然,她心血来潮地拨通了眼镜哥的电话,并告诉他自己正在上课。二姐以一种自信而又骄傲的口吻说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凭借着“师范学生”的身份优势,从一开始到最后,二姐始终认为自己比起周围环境中的其他女孩子要高出一等。此外,她身上还散发着那份只有青春期少女才拥有的独特的不可一世的气息,充满了血气方刚的朝气与活力。
在卖完雪茄之后,二姐再次给眼镜哥打了个电话。在二姐的巧妙“暗示”之下,眼镜哥回应道:“我就在你隔壁的迪厅里。你过来吧。我买你500块的雪茄。”二姐听了这话,心中不禁一阵狂喜,但还是装作镇定地问道:“你说的可是真的?”得到眼镜哥肯定的回答后,二姐迫不及待地说:“好,我马上就给你送500块的雪茄过去。”于是,二姐迅速换上那套运动服,兴高采烈地奔向那个迪厅。当二姐走进迪厅时,眼前一片漆黑,只听到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人群熙熙攘攘,让人眼花缭乱。二姐四处张望,努力寻找着眼镜哥的身影。终于,经过一番搜寻,她在角落里发现了躺在沙发上的眼镜哥。
实际上,这才算是二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那个戴眼镜的男人根本记不得二姐的长相了,而二姐同样需要再次确认后才能认出他来。二姐将眼镜哥叫醒,并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和他一起跳 DJ。那是二姐某天在丝帝摇头晃脑时学会的舞蹈动作。
眼镜哥个头并不高大。尽管喝得酩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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