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丽便以为她就是个都市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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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翡翠镯子是当初孙爸爸送给她的定情信物,早在三十五年前买的时候,就了三十多万,那是孙爸爸一年生意的全部盈利,现如今它的估值早已超过了八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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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罗曼丽本着“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的宗旨,为了赢得未来儿媳妇的心,就咬牙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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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一路缓缓散步,到了一家环境优雅的茶社,罗曼丽看起来是熟门熟路的样子,向梦兰便跟着她进了一个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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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女儿,我看你心事重重的样子,如果你信任干妈的话,说出来我帮你分析分析,就算不能帮你解决,好歹也能给你出出主意。”罗曼丽尽量用柔和的语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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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妈,我害了我家诺哥哥,呜呜呜呜!”向梦兰哭着,把之前的事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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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丽一听,眉头就皱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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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着半天是她弄错了,人家这姑娘根本就是心有所属,儿子算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了,她这个干妈看起来也只能做干妈了,想成为婆婆,希望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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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忍不住有些心疼她的镯子了,但是看到眼前这女孩茫然无助的样子,却又大大地激发了她心底的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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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罢,就当是母女缘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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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孙家虽然不是超级富豪,但也不差这一个镯子,只要能够帮到这姑娘,让她走出人生误区,也就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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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按照你所说的,你家诺哥哥其实不是恨你,而是不想连累你。作为一个男人,如果不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幸福,那么他宁愿选择放弃。”罗曼丽从专业角度开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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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可以去告诉他,我不在乎他残疾,我愿意一辈子跟他在一起,只要我坚持,总有一天,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会接受我的吧?”向梦兰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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