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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得想办法啊!”董霖严肃起来。
“好吧!小道士,既然还在混社会,那就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
罗霖不依不饶,每上一个菜,就教董霖怎么优雅地把它吃下去,怎么点评,怎么边吃东西边聊天而不显得失礼。
董霖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但人家愿意教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坏心,只有坦然接受。
于是,这一晚董霖学会了整套西餐礼仪,刀叉也使得有模有样,但是,肚子实在很饿,他用尽手上的力道,切的很快,慢慢递到嘴里,然后直接吞掉。
人家是一种慢的优雅,董霖就在能让人看到的地方显露优雅,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狼吞虎咽,优雅是给别人看的,填饱肚子才是真理。
喝红酒也一样,看闻品的事,面上表现一下,到嘴里打个转,该怎么吞还怎么吞。
电影里有句话,酒之所以好喝,是因为它难喝。
色香味不过是增加喝酒的噱头罢了,真正让人享受的,总不过是酒精麻醉带来的短暂解脱而已。
罗霖看董霖吃的有模有样的,冲他竖起大拇指,“孺子可教也!”又问他,“这个红酒怎么样?”
正是微醺的状态,大脑的兴奋感增强,董霖把记忆中别人品酒的话凑了几句,淡定流畅的说了出来,就好像自己很懂一样。
罗霖稍楞了一下,赞许说,“好样的,你已经掌握最高奥义了!干得漂亮!吃饱喝足是自己的,优雅淡定是表现给别人看的,品评的话,抄几句不掉价不露馅的话就行。值得在意的,人家自然会在意,不值得的,舌灿莲花也没用!”
“偶尔一次还行,老这么装没意思且累!”董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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