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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否意味着,安森已经能够和金-凯瑞比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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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也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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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至少有一点能够肯定,性价比方面,安森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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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主日记”开始,安森就持续不断地为自己的作品带来数倍乃至于十倍二十倍的收益,不止是票房数字而已,准准确确的就是收益;而一直到现在,安森依旧没有进入两千万俱乐部,并且也没有明码标价“两千万俱乐部”,不会令人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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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金-凯瑞,看看朱莉娅-罗伯茨,看看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他们的经纪人全部都是斩钉截铁一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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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万美元,否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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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也不是说两千万片酬不行,只是他们拒绝讨论拒绝合作的傲慢姿态,着实令人吞咽不下这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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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争馒头争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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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安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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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初,是好莱坞电影公司犹豫是否应该给安森两千万待遇;2004年年初,则是安森根本不在意片酬,无事一身轻地加入“与歌同行”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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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选择的前提下,制片人和电影公司又怎么可能拒绝安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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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索尼哥伦比亚拒绝“与歌同行”这个项目,应该犯下一个大错,却不知道迈克尔-林顿是否意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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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好莱坞的演员们和经纪人们正在向威廉-莫里斯经纪公司施压,安森必须开价两千万美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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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安森继续一副破坏行业规则满不在乎的姿态,其他演员又如何开口索要片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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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不止局限于两千万俱乐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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