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别墅算是沈家的旧宅,初建时城市发展还远不及今天的规模。因为位置处在市区中心,环境毕竟不如近郊,现在便只有沈赦一个人偶尔过来住,只是装潢仍然是十几年前按照沈赦父亲的品味挑选的那套。
沈赦显然b她醒的要早得多,不仅已经穿戴整齐,而且还如约买了各式早餐给她,种类繁多得简直像是自助餐。
沈赦抱着平板电脑挪到她旁边的位置,“不会浪费的。我也好饿。”
“没有啊,后来我都吃掉了。”沈赦朝着洗碗机指了指,“你以为昨晚的运动不消耗t力吗?”
好在沈赦自己转移了话题,把ipad上的涂鸦拿给她看,“喏,下张专辑的备选封面,你看看喜欢哪个?”
她跟沈赦组的乐队叫光合作用,更多是为了好玩,把因为不主流或者记忆度低而被退回的歌,自己录好在网上发布。陆续发了十几首后倒也积攒了不少粉丝。
第二首是更为传统的情歌,写单纯的热恋时的小心思。沈赦还打趣她,连猪跑都没有见过,却连猪喜欢用什么姿势在泥地里打滚都知道了。江晚晴的回答是一个非常用心的白眼。
“唔,这两幅都不错。可能要考虑一下整张专辑的风格。”江晚晴正要把ipad合起来还给他,却看到屏幕上方跳出来一条新消息的通知。发信人是:江雪辰。
看到这个名字,江晚晴顿时像是被人猛击了一下,眼前天旋地转起来。
江晚晴还在眩晕中,胃也开始剧痛起来,不知道为何好像积压了许久的委屈都爆发了出来,咬着牙道,“你想见的话就去找她,不必用我做借口。”
江晚晴逐渐冷静下来,有些后悔自己故意讲话去刺伤他。只好低了头,用叉子把蛋卷里的沈赦不喜欢吃的洋葱碎挑出来,又小声说,“你可以去见她的。”
江晚晴看到他小臂上紧挨着的纹身和疤痕,忽然想起来第一次见到沈赦的场景。
等到痊愈时已经开学了一个星期,实验课上物理老师叫她回收砝码时,江晚晴才发现原来班级里多了一位转校生。
注意到了她的视线,男生一边把空白的笔记本合起来一边懒洋洋地问,“你也喜欢吉他吗?”
男生拉着她拨片看了看,两个人的距离近得有些过分。她还没来得及抗议,男生却忽然笑了,“还真是个小粉丝,那我下次跟他排练的时候叫上你。”
校园时期的剧情已经想好了,重逢后的还没有。越写越觉得小沈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