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人类,但我讨厌人类小孩。
这是我在带了几天孩子后得出来的结论。
“哟,12小哥,这摄像头怪人是谁啊?”
“我们家养的宠物捏。”
第一次见面,他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不仅动手打了我一顿,还在别人面前胡说八道,败坏了我的名声——虽然本来也没有多少名声可言。
“艾登,给我接这个任务!”
“不是12,这任务在死区里,你活腻了吗?”
“少废话,赶紧给老子接!”
对实力过度自信,一副哪怕天王老子来了也得当他儿子的模样,整天爱作死,还以为自己很帅,用人类的话来说,就是处于中二病晚期。
“诶呀艾登大叔,今天又不用上班吗?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不会是在当无业游民吧?不会吧不会吧?”
“我的工作就是在这个破世界里四处打零工,别用那种看不起人的口气跟我说话,臭小子!”
“没事,这样,在我成年之前,你就多帮我接点活,别告诉我哥,我按百分之十的抽成给你,怎么样?”
“至少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八。”
“百分之十五!”
“百分之五。”
我一脸崩溃:“你TM到底会不会讲价!老老实实往中间靠不行吗?”
“百分之三。”
“……百分之十行了吧!”
“成交,你看看你,还要让我费这么多口舌。”
脑子灵活的很,但总喜欢把心思放在歪点子上,一天不搞事就浑身不得劲,活脱脱一副熊孩子的模样。
每次目送他离开这座虚构的城市,前往一个又一个梦境之中,不知为何,心里总会有些许轻松,同时又带着几分伤感。
人类小孩成长的速度快的离谱,短短几个月,不仅个头拔高了不少,长相也逐渐从稚嫩开始变得成熟起来。
与我那近乎永恒的生命相比,他们的时光显得如此短暂,又是如此……独一无二。
“人类的时间非常紧缺,因此他们才会努力让自己的生命看起来独一无二。”某次洛荆来看我时,这样对我说,“我希望我弟弟的人生,能教会你一些你未曾留意的东西。”
我有些迷茫,作为一个沼泽人,唯一背负的“罪孽”早被原主给带走,留下来这幅空无一物的躯壳,什么都不曾拥有。
但洛荆却说我还有未注意到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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