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介意因此被形容为恋老癖,某种程度上,我想这就是事实,某些时候,我认为这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夸奖。
我们其实很需要用正当的语言表达自己的喜好,也就是说,我喜欢,所以我认为它(我的xp)有理由被允许存在。
我不觉得和我有共同兴趣的人只是个小小的群体,如果我们都相似,那么产生问题的原因,一定不仅仅归咎于某几个人,而要从社会中去找答案。囚字写在房间里看不到的大象身上,所以我满心轻松,并不感到负罪。
我不认为这种喜好是病。要求所有人都热爱少年……热爱年轻……热爱年纪接近的情侣和年龄相仿者的爱……要求人“正常”,不可以“不正常”,为什么不能算是压迫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呢?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