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丢命,识相的人,才不会来惹水湾寨。
行雨平原上的国家的形成,只为了以下几个目的:
第一,团结人族,联合巫族,同妖族战斗,抵抗妖族的入侵,有条件甚至还可以出击攻打妖族。
第二,维持主要地区的治安与秩序。
第三,发展壮大人族。
第四,防止巫族的衰弱与壮大。
人族与巫族,即是团结的,又是有矛盾的,表面上,双方谁也没有撕破,看上去在对抗妖族方面,巫族处于领导地位,实际上,在社会、政治与经济方面,人族处于领导地位。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导致了在地方上,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方,根本不受国家的控制,在地方上,官府、官军与正规军,只是明面上的管理者,国家也不在乎到底有没有管住地方,只要表面上治安与秩序是好的,税收有了,国家也不会来过问与插手。
不过,国家对当官的管的很严,一旦地方上出现影响到国家的治安与秩序的情况,当地官员就会被直接判死刑,因此,当官的都不敢乱来,要想给自己牟利,也只能是小搞搞,怕牟利牟大了,引得民怨沸腾,那自己的小命可就不保了。
相对来说,国家对地方上管的算是松的了,因此,在地方上滋生了很多“蛀虫”,弄的民怨不断,而这民怨刚好又不影响到国家的治安与秩序,这样一来,上头不管,下面矛盾又解决不了,在这样的情况,各地自然就出现了很多的盗匪了,有的是单干,有的是几人合伙,有的是一个团队,有了盗匪之后,护卫与佣兵的职业也就随之出现了,护卫队与佣兵团也就产生了。
行雨平原上的国家,属于半封建半宗教式的国家,而这宗教,指的就是巫族的各个教派。
严格意义上来说,巫族的各个教派并不算是宗教,因为他们没有信奉的神明,行雨平原上的人也没有信奉的神明,巫族与人族,和妖族一样,信的都是自己,信奉的是自己的力量与实力,只不过,巫族的教派的结构与运行,和宗教是差不多的,再加上这些教派又参与了国家的管理,因此,才可以把这些国家定性为半封建半宗教式的国家。
行雨平原上,表面上看各个国家都是安定的,共抗外敌妖族,实际上,有一半地方却是兵荒马乱的状态,这些地方,各种中小型势力林立,有盗匪团占地为王的,有佣兵团或护卫团圈出自己的势力范围的,有贵族或官员划地为王的,总之,各个势力都在争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