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味,像是皮包骨。
“什么鬼东西?臭乎乎的!”
“黑驴蹄子啊!摸金校尉最后的护身法器。万一闹了粽子,就用这玩意堵粽子的嘴!”
洛川实在无语。
“不是,你真把我当成和你去盗墓了是吗?我可告诉你啊大明白,咱们去,就是取那铜镜去了,拿了镜子,立刻就走,你可别打其他东西的主意。”
骂虽骂,不过洛川发现,大明白买这些东西,除了食物之外,倒是有一把袖刃还算有用。
羔皮细带,锻铁质地,只有两寸长,月牙弯状,一面有放血槽,是杀人宰兽用的,另一面是蛇皮纹,纹理凹槽较深,应该是放朱砂、雄黄,用来应对妖邪一类的。这匕首有些年头了,工艺不错,最初的主人非富即贵。
“怎么样,喜欢吧?这是我特意给你买的!”董大明半是讨好半是感慨道:“这次多亏你了,我琢磨着,给你钱你也不要,就淘了这把清代武将的袖刃,估计你喜欢。”
董大明这家伙,智商不敢恭维,但拍马屁的情商确实无敌。
洛川也不客气,解开袖口,就准备把这袖刃带上。
结果一抬手,他惊诧地发现,两天没仔细看那手上的红线,它竟然好像缩回去了一些。
他赶紧量了量,确定没错,前几天突然快速增长的红线,果然又退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这可真是个意外的惊喜。
虽然他还不明白这其中的原因,但至少说明一点,老天爷目前还没收走他的意思。
“你那红线是怎么回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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