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白买了……”
“不会白买!”陆让打断她,他从怀里拿出一只锦盒,里面是一只通体润白的簪子。
阮玉薇只觉得自己的头皮一凉,刚想抬头,就被一只手摁住了发顶了,“被动,戴歪了就不好看了。”
她突然觉得自己有些贪得无厌,明明知道没有结果,明明已经答应了陆明珠是不会进陆府,可她还是生出了不舍之情。
倘若……
倘若,当初那个无头女尸案,她没有去大理寺,而是去了京兆府,是不是就不会和陆让产生交集,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纠结痛苦。
“好了。”
陆让的声音拉回她的思绪,她回头,在陆让的深幽眼瞳中,看到自己的样子。
半挽的发髻,簪着两只簪子,一银一玉。
她忘记了好像是在何处听人说过,若是男子赠发簪给女子,便是想和她相守一生。
这样的承诺太重了。
阮玉薇抬手想拔掉头上的簪子,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摁住。
“玉薇,别有负担,我送给你簪子,只是觉得它好看,和你很配。”
陆让抬手轻拍了一下阮玉薇的发顶,“我在外面等你。”
他最后看了一眼她的背影,转身走出房间。
庭院里的花五彩斑斓,原本昏沉的小院儿一下集齐天地间所有的颜色。
那天,他是在宋衡的惊呼声中清醒的,阮玉薇倒在他的身后。
他肩上的红痕已经彻底消失,代价却是阮玉薇越来越微弱的脉搏!
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地窖里的无名,他让宋衡将无名带了出来。
无名只看一眼,便说救人简单,他要条件交换,让程雪松的父亲,程和同身败名裂。
他答应了。
程和同为人平庸,上有太医院使的父亲,下有小神医之名的儿子,程和同就是一个没有自己名字的人,程太医之子,或小程大夫之父。
让这样的人身败名裂,过于简单。
但他知道,这不过是无名设置的敲门砖而已。
现在阮玉薇已经醒了,无名又立刻抛出了“曦露,朝来惊春蛰”,只要与阮玉薇有关,他就一定会自动上钩。
他只是想不到无名的野心竟然在太子的身上。
陆让微微仰头,和煦的阳光撒在他的脸上,快了……
这些掩藏了二十余年,糟烂得发臭的事儿快大白天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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