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感受体内脏器和血液的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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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举重,锻炼力量只是其次,更重要的是为了熟悉自己肌肉与骨骼内所蕴含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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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这个世界的人类与地球的人类真的有所不同,亦或是那三分之一坛白熊王骨酒起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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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张富贵坚持每天一百次俯卧撑,一百次仰卧起坐,一百次下蹲以及一万米长跑整整一百天之后,张富贵终于感受到自己体内那一块块肌肉在运动时的每一个细微变化,那是一种言语说不清楚的,玄之又玄的感觉,张富贵能够感受到自己的思维游走于身体的肌肉之间,不用思考,自己下意识地就知道每一块肌肉该如何有效利用,省力的方式是怎样,最大出力该如何做,这些东西就如同本能一样,刻进了张富贵的脑袋里,融入到他的身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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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虽然知道要怎么样才能发挥出每一块肌肉的最大力量,但知道和做到又是两回事了,所以身体方面的锻炼不但不能放下,反而加大了训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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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燥的训练持续了几个月,张富贵曾一度想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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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也是,靠着比别人多了近三十年的阅历,好好的脑力劳动者不当,跑来练肌肉做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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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每当自己的脑中升起这个念头时,张富贵就忍不住想起在西城的城墙上,看着自己便宜老爹带着士兵们将一群比虎豹更加凶猛百倍的野兽杀得血流成河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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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富贵没有什么为国为民的情怀,虽然曾经有那么一点点武侠情节,但在这种枯燥的训练之下,早已灰飞烟灭,可是为什么每当想起当时的情景,心中却又会涌起一股冲动——我要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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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富贵不清楚这股冲动是从哪里来的,少年时期的热血?记录在基因内的战斗因子?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既然有这种冲动,那就将它化为动力!但求一个念头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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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这股不知名的动力,张富贵硬是咬牙坚持了下来,而且他还苦中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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