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演技,其实还是不错的,他适合于演的,是那种内心和外表有着极大程度的反差的角色,内心和外表的反差程度越大,他演的也就越出彩——只是,这种角色,在电影中,一般都是以变态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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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认为他能演好,自然有他的道理:在利维记忆中,诺顿不止演过神经病,他也演过其他的角色。比如说留给利维很深刻印象的《天国王朝》中,他出演的鲍德温四世,就不是一个神经病。而且,那部戏也是利维相信诺顿可以表演好的关键:那部戏里,他始终带着面具,可是靠着眼神,肢体和声音表演好了一部电影。而这一部戏,利维也非常希望电影中演员能够表现出来足够好的眼神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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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出演一个卧底,卧底是进行戏中戏表演的人,他们不能够有太多的面部表情的发挥,更多的时候,必须靠着眼神来完成表演。港版里面的演员,很善于眼神的表达,这也是利维希望在自己的电影中表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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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角色,也是一个内心和外表有着很大的差距的演员,所以,我觉得他可以试试。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这个演员是需要和德尼罗,连姆尼森进行大量的对手戏的人,和这些演员们飚戏,一般人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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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戏里面,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演员们的对手戏很多,而且,很多部分,都适合顶级演员们演对手戏的。如果演技稍微差一些,那么和顶级演员的对话中,就会被完全压制。顶级的演员表演的时候,神态,眼神,动作,都是收放自如控制的很有节奏的,和这样的演员对戏,需要考虑的不只是个人,更多的是这部戏的整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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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做到这一点,非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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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诺顿是最好的人选。当然,也许让他出演这部戏,得需要他再多一些准备和努力,不过,我相信他可以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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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让他试试吧,反正我也想不到更合适的人选。”克拉克想了想,也同意了利维的说法,而与此同时,他也笑了出来,“尼克,你看看我们到底在干吗啊?剧本还没有呢,我们就已经开始在整个好莱坞范围内,点着名字的挑选演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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