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要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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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身捕快制服没有假,而那封书信自己验过,的确是县老爷的亲笔信,还有他印章,一时间,李向财感到自己的脑袋都不好用了,刘金柱是田村的混混,而这个陆皓山是那死老头的干儿子,那么书信怎么来的?两村开打时,自己一早就打点好了,那县老爷已经收了自己的好处,再说也是亲戚关系,自己逢年过节孝敬一直没断过,怎么转过头来对付自己的?自己倒了,对他有什么好处?再说自己儿子也是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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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皓山淡淡地说:“很简单,一切都是假的,这套衣服是灌醉一个衙役后剥过来的,至于你看到的那封书信,不好意思,那是陆某人的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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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那是县老爷的亲笔信,他的笔迹我的非常清楚,再说还有他的印章。”李向货面无血色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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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不可能,那个知县喜欢舞文弄墨,要找到他的字太容易了,他刻意模仿北宋黄庭坚的字体,前人的影子多,自己的风格少,我只是了一天的时间就把他的字模得**不离十,不夸张地说,就是放在他面前不仔细看也分辩不出,这有什么难,至少那个印章,比书信还简单,只要瞄一眼,随便找一块石头,不出一个时辰就能弄个仿章出来,怎么样,还有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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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是做假大师,那手段以假乱真,就是一般的专家也分辩不出,古玩啊,那是用放大镜一点点查看的,那样都发现不了,更别说区区一封书信,这对陆皓山来说,简直比吃饭还容易,一点难度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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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财可以说财大势粗,又圈养了那么多护院恶奴,二个人去杀他犹如飞蛾扑火,陆皓山去祁阳县的目的,就是创造客观条件,实施这个诱杀计划,把他从府里诱到外面,趁他落单时报陆老头的深仇大恨,看着全身打颤、面如死灰的李向财,陆皓山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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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纪崩坏的明末,求人不如求己,陆皓山可不再相信腐烂到骨髓里的官府,什么是真理?强权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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