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听我这么说放下了筷子,很认真的向我看过来:“我准备将我的公司交给合伙人,我退到幕后,以后只拿个分红。”
也就是说他不再管事,把领导权让了出去。
我对小叔想做什么是没意见的,我只是好奇:“为什么?”
小叔扶了下镜框:“也没什么,就是不想再做公司了。”
小叔的回答虽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却让我想起了一些事情。
我瞧着眼前气质沉稳斯文的人,可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23岁的小叔穿着件蓝色的外套,很活泼鲜亮的颜色,背着个双肩包,拉链上还挂着一个小企鹅,踩着双鞋边还沾着泥的运动鞋就那么出现了。
外面细雨霏霏。
进到病房的年轻人头上雨珠闪闪,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那时我爸病入膏肓,已经很久没有人对我们这么笑过了,病房里的病味都少了不少。
小叔是坐了很久很久的飞机从南极过来的,小叔学得并不是和金融商务有关的专业,而是摄影,我看过小叔的相册,在那上我看到了非洲的草原,看到了趴在草丛里只为捕捉一头猎豹的小叔,我看到了坐落于森林的破败城堡,看到小叔和生长于废墟中的鲜花合影,看到了大峡谷,戈壁荒野,看到了冰原还有小叔留在那里的小雪人,以及小叔冻红的脸和亮晶晶的眼睛,看到了梦幻般的极光……
那些都是小叔脚下的世界,他用足迹丈量这个世界,用他的眼睛看这个世界,用他的照片记录这个世界。
后来他因为对我父亲的承诺,停在了闻氏53楼的总裁办公室内。
后来他因为我,留在了京城至今整整8年,没离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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