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我从他们的视线中大概感受到的就是,他们好像觉得我要去追骆可,其中有几个甚至是一副你果然还是在乎他的模样。
我看到他们的反应就更加坚定了立即回家睡觉的想法。
熬夜果然使人弱智。
*
代驾的车开得很平稳,我坐在后排把车窗放下了些感受着带着初秋凉意的晚风。
我并不知道我其实是活在一本叫《踹掉渣攻被大佬狠狠爱》的狗血小说里,而我就是那个被踹掉的渣攻。
书中关于今晚的这段剧情是这么写的:
骆可知道刘明义叫自己去肯定没有好事,可是他已经整整7天没有见过闻时京了,7天就是168个小时,168个小时就是10080分钟。
他实在想闻时京想得不行,也不放心,这几天没见他有没有照顾好自己。
而且除了这种场合他哪里还有见到闻时京的机会,所以即使知道是鸿门宴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去了。
当他推开门一眼就瞧见了闻时京,男人交叠着长腿姿态随意的坐在沙发上,最中间的位置,如同年轻的王,五颜六色的灯光从他身上扫过,把他黑色的高定西装变成蓝色、绿色、黄色、红色……每一种颜色都赏心悦目,而那张五官偏凌厉的英俊脸庞也被染上了些不同以往的颜色,如同神秘的宝物,让自己的目光不受控的追寻着他。
只是他怀里抱着别人。
骆可对自己说,没事的,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
刘明义果然不出所料的又来刁难骆可,可是骆可最近犯了胃病,难受得厉害不能喝酒的。
他不得已只好向闻时京投去求救的目光,但对方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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