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的工资要高不少,但两个堂哥做的是皮毛加工,这活很累人,气味还很大,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
\n
这几年,皮衣很火的,在工资普遍一百出头的年代里,一件皮衣能卖到上千块!
\n
就这样,还有不少人热衷于购买皮衣!
\n
尤其是大城市那些购买摩托车的小年轻,再穿上皮衣,那简直是街上最靓的崽了!
\n
“你叔和你婶子交好运了,可以去城里生活了,啧啧,他们真是养了两个好儿子啊!”罗小华的话里话外,都仿佛在点拨着高明程。
\n
高明程却并不上钩,他装作没听懂,上辈子,他对自己的爸妈可不差,还给爸妈在县里弄了套房,接他们去城里住过一阵子。
\n
一开始,是挺高兴的,后来就说各种住不惯,最后还是回到村里来住了。
\n
这种情况,不只是他爸妈如此,很多老一辈的人都差不多。
\n
一辈子在天大地大的农村生活,他们已经习惯了山清水秀,习惯了下地种田,习惯了进山捡柴来打发时间。
\n
可一旦到了城里,他们就很难适应城里的生活,尤其是发现没有什么能够打发时间的了!
\n
这辈子,高明程自然不准备把爸妈接到县城去住,更不准备让他们住在自己家里,因此岔开话题说道:“那挺好的,对了,繁茂叔一家都走了,那他们家的地……”
\n
高远见开口说道:“我跟繁茂说好了,他们家的田给我种,我给他交公粮,一年再给他一成的稻谷,可以换算成钱。至于他家的地,给了另外一个亲戚种。”
\n
高远见要蒸酒,需要大量的稻谷,因此他选择种高繁茂家的田,至于菜地,他肯定没这个精力了。
\n
这年头,城里人和农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