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他并没有死心,继续朝第三个套子的位置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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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套子在另外一个小山坡的下面,走过去时,却发现套子没有,兔子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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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壮愣住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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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程看了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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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子不见了,要么是兔子被套住后,却奋力逃走了,要么是被其他人捡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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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附近的环境,有一片草丛有明显的压痕,于是他顺着那压痕走去,走了大约一百多米,终于在一处草丛里发现一只奄奄一息的野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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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兔的不远处,还有一处较为隐蔽的洞口,大约就是这只兔子的窝了。看到兔子窝,高明程又想到用烟火熏兔子窝,然后趁机捉兔子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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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个法子扼杀在心底了,现在是八月底,天气炎热,风干物燥,很容易起火,在山里烧火需要格外的注意,否则一个不好,引起了山火,那事情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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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火一点,烟一起,附近的人都会看到,必然会过来查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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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那伙盗墓贼肯定就不敢进山,错过了这个时间点,那盗墓贼的踪迹就很难捕捉,毕竟他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不干,就天天守在这牛尾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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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能跑!”高壮捡起地上的兔子,看到铁丝都快缠到兔子的肉里面了,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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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铁丝套子解开,只用野草将兔子的脚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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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程哥,我先把这两只兔子送回家去,今天晚上咱们也恰兔子肉!”高壮笑容满面的说着话,眼底充满了期待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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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肉,对于这个年代的人们来说,可是最值得期待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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