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奶奶,你拿碗和刀来,我要分成三块。”高明程把蜂巢从袋子里拿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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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壮的鼻子抽动着,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我说怎么有股子香甜味,原来是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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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奶奶拿了刀和碗来,之前高明程说要分三块,所以拿了三个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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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碗都是白色粗瓷做的,碗口有一圈蓝色图案,并且碗底还写着一个‘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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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高壮爸爸的名字,他们这儿这会儿都这样,每家的碗底都会写着一个字,这个字大多是这家男主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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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高明程家的碗底就写着‘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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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的原因,是村里有红白喜事的话,主人家的碗筷不够,就需要借村里人的,等办完事,这些碗筷又要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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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程将蜂巢均匀的分成三份,将其中一份递给细奶奶,“细奶奶,这个给你和高壮吃,待会你们把蜂蜜弄出来,蜂巢先留着,以后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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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好。”细奶奶看到高壮早已经按奈不住伸出手沾了一点蜂蜜尝味了,尝味之后,更是撕下来一小块蜂巢,放进嘴里吧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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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纯蜂蜜十分的甜腻,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是很难得的甜嘴的零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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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程哥,这百花蜜太好吃了!你怎么弄到的?我看你身上好像也没有被蜂蜜扎过的印子啊!”高壮大口大口的吃着,脸上的小表情幸福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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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跑得快,没被扎到。”高明程矢口否认,不想让人替自己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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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有被扎到,虽然看不到后背的情况,但他感觉不痛,应该没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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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两份蜂巢,一个送给许多美,一个送给守旺叔,先放这儿,我现在要去找一下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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