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这个事儿,还是借着这事儿在讨论村里的田地、水渠、山林的“势力划分”。
青年的家族自然是理亏的,所以也让出了不少利益。
至于青年自己,从始至终都像是双方谈判的筹码,在那里“跪以待毙”。
最后的“家法”,罗星不忍心看,也不是浸猪笼,就是比较野蛮。
确定青年已经死了,并且因为无权葬在祖坟,就在村外一片无人在意的荒地随便挖了坑埋了,罗星的任务也算是彻底完成。
拿了村民给的额外报酬,罗星马不停蹄回到了安平县府——来的路走了十来天,回去的路三天就走完了,毕竟有轻功就是那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