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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旦纵马而出,在十多步以外冷冷看着多颜。“你们曾经是我的手下败将,你认为我会怕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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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颜摇了摇头,“千多名血卫加亲兵想围歼我们,秃发族不是怕,是不想任何一个战士无辜死去,狼群围捕猎物,从来不会拿任何一个成员的命来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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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旦默然了一会,点了点头,“有理,打仗不是拿人的命去牺牲,如果没有把握,不如再找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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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们晋兵的战略最死板,常将打头阵的人当成去送死的,不过晋人多,所以不怕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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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都是作为一个大将的真理,不过晋人不会像你们这样,迫不及待投靠敌人,我们打仗是为了保家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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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全民都是士兵,保护好士兵,何愁没有女人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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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草原上的民族在抢掠人口时并不介意孩子是谁的孩子,他们会收很多养子,期望壮大自己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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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们最重要的是:想办法养活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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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发族鲜卑生活在极为寒苦的大森林之中,终年以打猎为生,一年之中回到女人孩子身边的时间不多,这使得他们更加冷酷,即使是作战,最多也是二三百人共同出没,对于女人孩子,更加视如衣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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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旦冷笑,“所以你不会明白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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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耕民族后退一步便会失去耕地及家庭,所以更加注重集体,个人的牺牲视作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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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多颜大笑,“有趣,我倒很想看到你能活下来,能走多远?”他在马上解下兵器,双手各持一条铁链,铁链之端分别是一个圆球及一把弯刀,垂在地上,他的背后有一把大刀,看得出重量远超一般大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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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旦长槊已到手中,心里却放在左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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