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框,若有所思的发起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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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眼光吗?刘秀没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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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哂而笑,他倒是个极其聪明的家伙,至少从不做亏本买卖,没眼力的应该是刘縯,我原以为他们刘家的伯姬姑娘该有多温柔贤淑,特别是看过刘元这样中规中矩、相夫教子的典型模范后,我对刘伯姬好奇心一度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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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今日得见,压根儿就不是我想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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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也是个颇有主见的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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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縯啊,是该说他粗线条,还是该说他对家人太不关心?刘伯姬的性格和他形容得何止相差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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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了摇头,回身嘱咐胭脂:“给我烧些水,我要洗一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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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愣了下:“姑娘又要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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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么?”天那么热,我又好动闲不住,没一天洗上两回,已是在挑战我的忍耐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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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胭脂低头,乖觉的出门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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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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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姬比刘秀小四岁,比我却整大出五岁,像她这样年纪的女子,在这个时代本该早嫁作人妇,她却至今仍待字闺中,不得不令人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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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姬来了几天,几乎一睁眼就缠着我,害得我都没法再专心练剑,就在我被她缠得没法,打算卷铺盖走人时,邓晨转了信笺给我,我一看顿时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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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是阴兴写的,言道:“大哥已去长安游学,姐姐可在邓府多盘恒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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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嗒!竹片落在地上,我突然发现自己非常想念平静无波的阴家,虽说有时候静得仿若一潭死水,但比起每日受刘伯姬好奇的唠叨,我宁愿沉到那潭死水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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