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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为什么不是家养鸡,灵气复苏后野化相当快,能活到人族缓过劲来的族群,不论动植物,大抵都野化了。
但,一群在金丹头领命令下定期交出族民的野鸡,这和家养鸡有什么区别呢?
养殖周期更长,肉质更有特色是吧?
对此,李俭相当欢迎。
反正这年头以人类的科技水平都能工业生产淀粉了,能量更是因灵气复苏而近乎无穷无尽。给野鸡群整点淀粉,换野鸡吃,怎么不是好买卖。
至于别的鹿、羊之类的添头,宣慰部倒是打算如常安排它们贡献一定比例族民,用作各项生产,只不过李俭看看它们那可怜的种群数量,感觉不如放长线钓大鱼,不如先把基数拉起来,再考虑各种物产开发。
一份份附庸契约签署过去,每份附庸契约都是在宣慰部远程指点下编写的精华。比起妖兽首领那边透露出的自家契约的只字片语,人族的附庸契约透着一股堪称冷酷的公平。
契约上白纸黑字,明码标价,不要求这帮附庸必须提供征召兵员,也不要求它们必须提供产出物资,唯一要求的,只有当附庸族群基数扩张,或者长期维持健康态势时,必须向人族提供未开智族民作为食物。
作为回报,对等上交未开智族民的食物将以略有盈余的比例回馈,只要该交易存在一天,华夏人族就会保障附庸族群的安全。
当然,在固定要求的族民交换食物之外,华夏人族也向附庸开放多种交易权利,大体上甚至称得上平等互惠。
李俭注意到,关于附庸族群对人族的义务和权利,甚至没有剥夺附庸族群对外开战权——这条款甚至是封在对同盟的义务里头,只规定了不能对同盟势力动兵。
他本以为这是宣慰部的疏失,特地问了一嘴,才得知这是宣慰部卖给附庸族群的破绽。
人族附庸将会集中在过去幸存者居住的领地附近,而这些领地都被同盟势力围了个遍。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人族附庸还能找到符合对同盟契约要求的开战对象,不是附庸跑出了中南半岛,就是外来妖兽打进腹地。
前者自然有附庸契约以利诱导,以华夏人族的倾销水平,这帮附庸但凡有一点对外用兵获取资源的意思,其作战意向都能被倾销搓圆搓扁,当真对某个势力开战,恐怕全局都会被华夏纳入掌中。
至于后者,外来妖兽都打进腹地了,不让附庸开战干什么,难道宗主下场替附庸开打?
诶,还真是。(指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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