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台拿着千来块的死工资。
\n
岂能拒绝得了这等诱惑。
\n
但不出意外的话,还是出了意外。
\n
“他提了一个条件。”
\n
“什么条件?”
\n
“他创作的所有歌曲的版权归他所有。”
\n
周剑辉皱眉。
\n
通常,一首歌曲的版权,歌词的版权归属于词作者,曲子的版权归属于曲作者,编曲的版权归属编曲作者。
\n
但是如果签约公司,他们会让签订版权转让协议,也就是公司将获得歌曲的版权。
\n
因为唱片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就是歌曲的版权,自然要想方设法拿到。
\n
像沈浪这种无名小卒,基本上只要签约公司,不管是哪一家公司,都是要跟歌曲版权说拜拜的,可以看做是用来置换公司的资源。
\n
至于沈浪的想法。
\n
他对于自己在娱乐圈闯出名堂是有信心的。
\n
凭借穿越后强化的记忆,靠2000年后的那些经典作品,怎么都能在这个神仙打架的年代“屠神证道”。
\n
但作为一个二十多年后来的人,见多了艺人和公司对簿公堂。
\n
他不想混到最后要唱自己的歌曲还要去打官司。
\n
就拿邓子棋来讲。
\n
红之后被公司摆了一道。
\n
不但自己创作的那些歌去唱不了,甚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