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是警方弄错了,方先生女儿的失踪案,本来就与少女杀手无关?因为少女杀手的受害者,至今无一幸免,而方先生的女儿只是失踪,并未找到尸体。也许也许这本来就是截然不同的两案,只不过是因为时间巧合,案件接连出现,被弄混了?也许吧,管它呢,这不是重点!艾西在办公室发呆的这个光景,麦涛可是没闲着。今天早上,他又驱车赶向了事发现场,也就是谷仓附近的那片棒子地。为什么执迷于这里呢?因为他没弄清楚一件事。众所周知,要把尸体运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必须用到车辆。没有车辆,这是万万办不到的。总不能背着尸体走这么远吧?然而三年前少女杀手出现的时候,他认为是没有车子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第一被害人是在家中被杀害的,而第二被害人是在她和朋友们从ktv出来之后分手不远处的废弃房屋内发现的。假如凶手有车,他大概会选择更远的地方弃尸,而不是如此伺机而动。三年前主路上的监控录像也验证了这个观点。录像中并没显示被害人上了谁的车子,她是沿主路往下走的,其间也没有人和她搭话,直到离开主路,监控追踪不到。而这时候距离她离家,也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她到底被什么人带走,这一直是个未解之谜。如果凶手有车,掳走了她,会将她带来不远处的废旧房屋中吗?这太冒险了!凶手毫无疑问是很有计划性的,这从他杀害受害人湮灭证据上就能看出来。这样的凶手不会太过随意,他应该早就挑选好了目标,甚至是杀人地点。
之所以作案现场和被害者住所那么近,正是由于他没有便利的交通工具。
而三年后,他有车了,这就为作案提供了更方便的条件。
然而这也产生了一个难以解释的悖论:凶手这三年都干什么去了?好好工作,去学车,然后买了辆车,为了更好地作案?这显然站不住脚。
想到这些,麦涛不由得对凶手的作案工具——那辆车子,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他带着几名警员,又返回了昨夜的现场。
夜间棒子地里黑漆漆的一片,难以查找。而今天,他们在距离谷仓直线距离不超过一百米的地方,也就是幸福路第一条岔路口的深处,找到了一片倒伏的棒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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