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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推断呢?其原因就是真佳子脚上那双不伦不类的鞋子。
一双鞋所附带的信息并不多,可王昭在停尸房和证物组确实仔细地观察过,这也不需要什么过人的眼力。鞋子的尺码是38的,穿在真佳子的脚上略微有些显大。当然了,这不算什么关键线索。现在的鞋子由于生产厂商的不同,尺码经常并不统一,一个人的家里既可以有38号的鞋子,也可以有37号甚至39号的,不足为奇。这早已不是“文革”的年代了,当然没必要将尺码、颜色、模样都统一化。
不过,王昭此前去过真佳子的住所,注意到了一些事情。据真佳子的前夫交代,他们离婚后,房子便留给前妻,以便她带着孩子有个固定的住所。然而王昭却发现,这三居室中的某一间卧室里,堆放了许多搬家用的纸箱,其中的一个纸箱里放了些日用的小物件,都有使用过的痕迹。
这就产生了至少两种合理的推论:1。真佳子或许曾经搬出过,在他们分居或发生严重争执的时候,最后由于离婚协议,她又搬回来了,不过那时候搬家打包的用品有些是从未拆封的,因为用不着;2。离婚后真佳子可能找了新的男友,确定了关系,打算搬过去住,可后来不知怎么的,这事情吹了,准备好的箱子也就没有再拆封。
至于后一种可能性,王昭瞥了瞥她醉酒的男友,心想也没准就是他,毕竟打女人的毛病不会在恋爱初期就发现。当然也还有是别人的可能。问题在于,王昭查看了真佳子住所的鞋柜,里面的鞋子虽然都不算很新,但至少也都是这两年的款式和风格,与她死时脚上穿的这双很不相同。看来这双鞋不仅是不合脚,还并非真佳子的所有物。为了验证,王昭便拆开了几只箱子。在其中的某一只箱子里,确实找到了几双旧鞋,尺码不同,风格截然相反。真佳子不穿高跟鞋的时候喜欢穿运动鞋,普通的平底鞋一双也没有!那么,鞋子有没有可能出自这男人的家呢?王昭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啊?要看我的鞋柜?为什么?”男人问。王昭撇撇嘴,也没作答。反正警察要看,你就不能不给看。鞋柜里除了一双小巧的女用拖鞋,就再也没有女人的东西了。这是否证实了他说的话呢?真佳子和他发生口角后,逃了出去,在路上崴了脚,然后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吓跑了男友,带走了她?有点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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