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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那先搁在你这里吧。”
“那可不行,警官,人家是给你的,放在我这里算怎么回事?你就先拿回去吧,能用不能用的留着也好。”
“好吧,谢谢你,珍妮,我上楼去了,”萨姆兰走到楼梯口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又转了回来“珍妮,那位先生认识我?”
“啊?”
“不然他就算看到我掉了笔,也不会知道该给我送到警局来啊!”“噢,你说这个呀。那位先生说了,你可是这个城市的大英雄啊。他看到你的时候,还不敢认呢,不过他问了边上的小卖店,就确认了啊。那位先生很有意思的,他说要是别人的就不还了,是你的可不行。”
萨姆兰点点头,一边看着笔一边上楼了。这只笔不算名牌,不过,至少是支金笔,也要值几十美元吧。
萨姆兰推开办公室就看见爆破组的瓦里森正在和卡洛斯说着什么。看到老警官进门,瓦里森说:“噢,萨姆,回来得正好,我上午又仔细检查了一遍这个,你看看。”
萨姆兰把笔揣进口袋,接过那个小猫样的东西“这是个闹钟啊。”
“曾经是个闹钟,不过被人改造过了。这就是卡洛斯昨天在修理厂发现的,起初我也没当回事。不过,再看看就发现这家伙的改造技术相当不错。对于制造一颗炸弹而言,想把它弄得巨大并不困难,那些低等土制炸药往往就很巨型。但是在这种巴掌大的玩意儿上面做文章,就需要精密的技巧了。当然,现在这东西还只是一个引爆装置,称不上真正的炸弹,不过,照这个家伙具备的机械知识来看,他想完成一枚杀伤力巨大的炸弹也不困难。我想卡洛斯昨天的举动是正确的。”
瓦里森又说起一些专业知识,包括炸弹的基本制法,特别是液体炸弹的威力如何如何之类的。两位警官一知半解地听着。
“弗莱德的浏览器是不是做完了。”等瓦里森走后,萨姆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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