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从头开始。”
“说说看。”
“陈芳的被害,您会怎么想呢?”
“我?”那人略一沉吟“应该和本案的真凶存在必然联系吧。”
“是的,”年轻人因为昨夜没能睡好,至今又尚未休息,两眼熬得通红“陈芳昨天晚上约了艾莲,却没有出现,这说明她一定被什么事情耽误了。这件事关系到什么?大概不难判定,从她随后被杀害可以看出,一定与凶手存在关系,但她到底发现了什么,现在不好说。”
“可是你的那支录音笔不是失踪了吗?答案应该就在那上面吧?”
“不!恰好相反,那支录音笔只是一个障眼法,或者是凶手无意间取走的。我的意思是说,凶手袭击陈芳之后在她的口袋里发现了录音笔,并不知道这里面会留有什么声音,依当时的情景来看,他也没有机会在当时的情境下,按播放键去听听。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他只得带走录音笔,同时,假设这东西和案件并没关系的话,他这样做也会给我们的调查造成误导,算得上是一举两得。如果我没有记错,您刚才说过,法医判定,陈芳被害的时间是在凌晨一点左右。”
“是的,法医是这么说的。因为死亡时间距离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很近,所以,得出结论很容易。”
“那么,她与艾莲约的时间是十一点半,艾莲在十一点四十左右给我打过电话,询问陈芳的事情,我们开始怀疑中间是不是出了事故。当然,我们的猜测可以放在一边,问题是,陈芳于十一点离开警队,到一点被害,这两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她总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发现了凶手,并在录音笔里存下关键性的证据。当然,也可能有一种很不现实的想法,她无意间接近了凶手,并存下了录音,但是这也说不通。假如她真的如此靠近凶手,并且在凌晨一点钟被杀害的话,那么她为什么没有去见艾莲?她不可能忘记十一点半的约会,因此也就不会在一点发现凶手并被灭口。这解释或多或少出自凶手的心理,如果你被人发现了,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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