绎,总归无法完美地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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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组邀请lyn来演唱这首ost无疑就很合适,lyn的嗓音本身辨识度极高,更具备卓越的唱功和丰富的演唱经验,金世明毫不担心这首歌会明珠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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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巴,这首ost太好听了,绝对会火的!”金世正连连赞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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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时很少看时代剧,不过冲着欧巴的这首ost,我一定死守放送!”金韶情附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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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这部剧和ost都能爆吧!”金世明不无期待道,“好歹将名气给打出去,也给公司创造些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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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的嗜睡症,基本和直播的节目活动绝缘了,否则稍有不慎便会导致放送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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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而言,哪怕录播的节目,他同样得考虑再三,做足充足的准备才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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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明思来想去,眼下公司的起步阶段,他更需要的是多点开,尽快打出名声,积累起圈内的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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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作人的身份,给几家电视台供应ost作为敲门砖再合适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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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岛和岛国,制作人的待遇相当不错,比单纯的歌手更加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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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大热曲的版权分成堪称养老保险,每用一次便能分一次钱,躺着就可以数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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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交给其他人唱,一方面是因为歌曲与金世明的适配性并不高,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献唱ost需要承担起宣传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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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半岛业内的规则,一位歌手如果献唱了某部剧的ost,那他在该剧结束放送之前便不能再给其他电视剧献唱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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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就会被视作没有商业道德,恶劣程度类同于演员的轧戏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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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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