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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基尔伍德来时就已经喝醉了,是他的司机送他来的。基尔伍德长得瘦削,面色痛苦,眼圈深陷,脸孔突出,汗腺粗大。即使端着杯子,他的手也在颤抖。他手里一直端着一只杯子。他的燕尾服皱巴巴的,衬衫上有威士忌的斑渍。他紧抓着杯子,好像那是他最后的支撑似的。他毫无节制地猛喝——他是唯一喝威士忌而不喝香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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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他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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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基尔伍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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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被捕了吗?您是来带我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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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您别瞎讲了,约翰。”英国人马尔科姆-托威尔说,他不离基尔伍德左右。托威尔很高大、瘦长,穿着有点太时髦了。他讲话轻细,像唱歌似的,同时不停地装作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似的。我估计他是个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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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瞎讲。我杀死了赫尔曼。就是这样,难道不是吗?当然是的,您一声不吭。您无法否认。他可是我的朋友,我的好朋友。当我有一回面对军队的服役委员会时,有一个愚蠢的心理学家问我:‘怎么样,基尔伍德先生?您相信您能杀人吗?’我说;‘杀陌生人我不敢肯定,杀朋友肯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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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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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玩笑,”基尔伍德恶意地说“为了博你们一笑!好了,来吧,卢卡斯先生,手铐在哪儿?我自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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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为什么杀死了赫尔曼先生,基尔伍德先生?”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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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听着,卢卡斯先生,您可别真信他”托威尔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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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应该真情!”基尔伍德摇摇晃晃“我要告诉您为什么我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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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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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请求他给我弄块农场养九重葛,他骗了我。您知道,九重葛,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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