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能证明自己无辜。或者是等我们证明出他们有罪。我们总共是四十多人,内有律师、前警官,全都效劳于勃兰登柏格。当他那肥嘟嘟的鼻子作痒,他嗅出了蹊跷时,他就将他们派出去。他喜欢人家叫他“血犬”他对这种表达感到骄傲。多年来,他的怀疑给环球保险公司节约了一大笔钱。虽然收入丰厚,这个未婚男人却像个流浪汉似的,住在一家小旅馆里。他一生都住在旅馆里,憎恨那种有自己的住处或干脆有一幢自己的房子的想法。他对爆玉米花有着无法遏止的嗜欲。他总是随身带着满满的袋子。一袋袋堆在办公桌上。勃兰登伯格不停地大声咀嚼。他所坐所站的地方都落满了碎屑。他每天抽十到十五支哈瓦那雪茄,厉害的家伙。他憎恨每一种形式的肉体努力。十分钟的路程他也会叫车。他没有女友,没有爱好,只有他的职业——日日夜夜。有无数次,他一大早就打电话把我从床上叫醒,让我去他的办公室,谈一桩案子。这人似乎不需要睡眠。早晨八点钟他就坐在他的办公桌旁,它看上去跟他本人一样令人倒胃,被爆玉米花弄得乱糟糟的,上面铺满纸张,纸张上散着烟屑和茶渍。子夜之前这人从不回家。除非例外,最早也要到子夜。这就是古斯塔夫-勃兰登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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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是现在有很多钱,就可以炒英镑获得厚利。”邋遢鬼勃兰登伯格说。烟灰落到他的领带上,他一点也没觉察。他的下巴上粘着一块早餐时的红果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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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有很多钱吗?”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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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穷人。”他说。这是他的一贯伎俩。他没完没了地哭穷,这个家伙,就我所知,他的月收入为一万八千马克。他拿钱干什么了,我从没问出来过。“另外,正经人不干这种事。”他边说边剔牙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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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公司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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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他说,说完就不出声了,怏怏不乐地盯着剔牙的成果,又咬嚼他的哈瓦那雪茄。这持续了也许两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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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说,”我说“是你让人叫我来的。你说是一件要紧事,现在别睡着了。也许你该讲讲那件要紧事换换口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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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手指上的东西弹进房间,抬头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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