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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就寝的号声响起,威利上了床时,他忽然想起他一整天都没想过梅温了,也没想过父母,连一次都没想过。自从当天早晨在第116街和母亲吻别以来似乎已过去了好几个星期。他的身子离曼哈塞特并不远,不比百老汇里那个他常去的地方离得更远。可是,他觉得自己离曼哈塞特就像他离北极一样遥远。他环室扫了一眼,光秃秃的四壁涂成了黄色,黑木的墙围子,书架上装满了沉甸甸的书,令人望而生畏。那两个穿着内衣的陌生人爬上床后,便开始和威利聊起了一些在公开场合不便讲的趣事,那种事情威利在自己家里是永远听不到的。他对这种带有冒险性的舒适生活产生了一种非常复杂的感觉,仿佛他是在野地里搭帐篷过夜,并且为失去了的自由深感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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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利的征兵序号是排在最后的那一批,所以他不用躲进海军里去就平平静静地度过了战争的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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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议论说他在读完文学硕士之后会回到普林斯顿大学去,因为这是开始教学生涯的第一步。但是,威利在罗得岛他祖父母家里打了一夏天网球并做了许多浪漫事之后,9月里在纽约一家小饭店的酒吧谋得一份工作,给人家弹钢琴,演唱他自己独创的小曲儿。初次挣得的钱对决定一个人的职业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威利选择了艺术。他挣的钱并不多。实际上,那点钱是音乐家工会所许可的给弹钢琴的人的最低数目。只要一张张50元面值的钞票从母亲那里源源不断地继续往他这儿流,他就不用担心。正如那个皮肤黝黑,满脸皱纹的希腊人业主所说,威利正在取得职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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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歌让人觉得做作,不够诙谐,曲调也不够优美。他的主要作品你若是知道羚羊所知道的讲的是动物与人类做ài方式的比较,而且只有在听众人数多的时候才演唱。他的其他作品倚重的大量手段是运用诸如“酒桶”与“杂种”、“拉扯”与“婊子”这种押韵方法——威利并不直接将这些脏字说出口而是冲着听众笑笑,换用一些不押韵但无伤大雅的字眼。这种表演通常会逗得那些专在酒吧间扎堆儿的听众高兴得大声尖叫。威利的那一头普林斯顿式短发、昂贵的衣服和他那张甜蜜的娃娃脸恰好掩饰了他才气上的不足。他出场时,通常穿一条宽松的浅黄褐色裤子,一件棕黄间绿色的杂色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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