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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出乎华伦-亨利和他的未婚妻杰妮丝的意料,纠正他们对苏联入侵芬兰的看法的,竟是梅德琳新交的男朋友,一个长号手,公用事务系的大学生,名叫希威尔-波茨曼。十二月初他俩订婚以后,双双来到纽约,去拜访梅德琳的新居,他们在这里巧遇她的男朋友,感到很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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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格-亨利听说她搬进自己单人住的公寓,很是生气,但如果他知道她搬家的原因,他其实应该高兴。梅德琳越来越讨厌跟她住在一套房间的两位少女。两人都有风流事儿——一个跟一位专写笑话的作家,另一个跟一位跑龙套的演员。梅德琳发现他们只要有一对在家,她就得躲出去,到很晚才能回来,要不就只好一个人关在自己房间里。她们住的房子很简陋,墙壁薄极了。她连装聋作哑都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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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感到十分厌恶。两个姑娘都有很好的工作,衣着很雅致,又都是大学毕业生。但是,梅德琳觉得她们的行为简直象妓女一样。她是亨利家的孩子,跟父亲的观点一致。梅德琳在日常琐事上多多少少接受了一些美以美教规的影响,很相信她在家里和教堂里学到的东西。没有结婚的少女如果正派,就不会跟男人同居,这在她看来,几乎是一条自然的法则。男人就灵活多了,比如,她知道华伦订婚之前就不怎么规矩。她比较喜欢拜伦,因为拜伦在这方面更象她为人正派的父亲。梅德琳认为两性关系是一桩轻松的玩火游戏,只能在保障安全的一定距离之外享受那熊熊的火焰,直到新婚之夜才能纵身投入那炽烈的火海之中。她是一个出身中产阶级的正派少女,她丝毫不为此感到羞愧。她觉得跟她同住的两位少女都是大傻瓜。休-克里弗兰一给她加薪,她就即刻搬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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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她在帷幕后边,一边搅着炉子上一只锅里的东西,一边说“也许不该做这顿晚饭。我们不如都上馆子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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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在对她的男朋友希威尔-波茨曼说话,大家都管他叫波茨。他俩是九月份在一次舞会上认识的。波茨瘦高、苍白,性格温顺,蓄着一头厚厚的棕色直发,无边眼镜后边一双凸出的、沉思的眼睛。他总是穿棕色衣服、棕色鞋,打棕色领带,甚至连衬衣也是棕色的;他经常阅读大部头的、枯燥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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